通知背景
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,确保水库蓄水安全,根据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就落实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发出如下通知。
鉴定目的
蓄水安全鉴定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,其主要目的是全面评估水库工程的安全状况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水库蓄水安全,防止水库溃坝事故的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鉴定范围
本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范围包括所有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水库,包括大型、中型、小型水库及各类蓄水工程。特别强调的是,对于近期新建成的水库,必须在蓄水前完成安全鉴定工作。
鉴定内容
蓄水安全鉴定应包括以下内容:
- 水库大坝结构安全状况评估
- 水库泄洪设施运行状况评估
- 水库启闭设施运行状况评估
- 水库观测设施运行状况评估
- 水库周边环境安全评估
- 水库安全管理措施评估
鉴定程序
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- 水库管理单位组织编制蓄水安全鉴定方案,明确鉴定范围、内容、方法、时间等。
- 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现场鉴定。
- 鉴定机构根据鉴定方案,对水库进行现场检查、测试、分析,形成鉴定报告。
- 水库管理单位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核,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。
- 根据鉴定结果,制定整改措施,确保水库安全运行。
时间安排
各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工作:
- 2023年12月31日前,所有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水库必须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工作。
- 2024年3月31日前,鉴定报告必须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。
- 2024年6月30日前,根据鉴定结果,完成整改措施的实施。
责任追究
对于未按期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水库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确保鉴定工作按时完成。
工作要求
为确保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,提出以下要求:
- 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责任分工。
- 加大资金投入,确保鉴定工作所需经费。
- 加强宣传培训,提高水库管理人员的鉴定意识和能力。
- 严格鉴定程序,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。
- 强化整改落实,确保水库安全运行。
结语
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是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,各水库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,确保水库蓄水安全,为我国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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